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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
平台服务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功能,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可提供电子保函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投标电子保函(保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商业银行
1.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2.申请单位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4.提供拟派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
5.如有电子保函相关的经验或业绩,请提供简要说明。
(二)担保机构
1.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担保公司;
2.申请单位具有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3.申请单位主体信用等级AA级或以上;
4.申请单位能够提供投标、履约等相关担保保函服务,并具有出具电子保函的相关资格。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4.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AA级或以上企业主体信用等级报告;
5.提供拟派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
6.如有电子保函相关的经验或业绩,请提供简要说明。
(三)保险公司
1.申请单位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或其授权的雄安新区本级分支机构;
2.申请单位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申请单位总公司相关保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
4.申请单位总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
5.申请单位总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6.申请单位总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综合风险评级为A类;
7.申请单位应当具有国家保险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准许开展保函(保单)业务或同等业务的相关许可,并具有出具保险机构电子保函(保单)的相关资格。
提交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复印件;
5.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2022年四季度或2023年一季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6.提供拟派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
7.如有电子保函相关的经验或业绩,请提供简要说明。
二、建设原则要求
(一)结合实情,精准切入原则
充分结合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现有实际基础,以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依托,以电子投标保函业务为切入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延伸,全力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二)充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的原则
按照“互联网+公共资源+金融服务”模式建设,通过互联网技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品质化金融服务引入,在方便投标企业同时,进一步引入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可靠、便捷的保函开具服务。
(三)政府主导、企业融合、联合运营的原则
在政府主导及统一管理下,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研发能力,深入挖掘公共资源交易的发展需求,运营电子保函服务,引入金融服务机构,为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提供在线金融服务,充分释放公共资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建设目标要求
(一)实现电子保函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投标人在线选择保函开具机构发起保函办理申请,金融机构在线进行审核开具,招标人根据交易情况在线实施索赔操作。投标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电子保函业务“全程网办”,流程简、成本低,为营造高效便利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公共资源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在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利用招投标、企业等数据、构建企业画像、产业关联等模型,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大数据挖掘、清洗、分析技术,有效开发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价值,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推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其他要求
(一)保函文本格式要求
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应当为投标企业在线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格式及文本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符合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具体要求。
(二)签章要求
电子保函保单出具机构应使用第三方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电子保单保函的法律效力,相关文件需遵循PKI体系的数字签名系统和数字证书技术标准和规范。电子签名(签章)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三)安全保密要求
接入平台的服务机构要确保数据交互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开具加密保函的有效性,不得向包含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信息。因交易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现“一票否决”制,取消该服务机构接入资格,且由该服务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交材料:
服务要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四)服务管理要求
接入平台的电子保函服务机构应当遵守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对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功能的开发适配,积极配合中心组织的联调联测,对接进度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数据等隐形资产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五、征集申请资料要求
(一)征集申请资料及封装要求
1.征集申请资料:包括征集申请文件纸质版5份(申请文件目录详见资质要求)及 U 盘1份(U盘内容包括征集申请文件扫描件、在线开立的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保函)。U盘应以“申请单位名称”命名且确保绿色安全无病毒。
2.封装要求:征集申请资料应密封包装,最外层包装须注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接入服务商征集申请材料”。
(二)征集申请资料提交方式及地址
1.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
2.地址: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12-5609965。
(三)征集申请资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17:00前,逾期提交不予接收。
(四)其他要求
申请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综合考虑快递的安全性、时效性、保密性。因申请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导致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申请材料的,视为申请单位逾期提交。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设入选机构数额限制;
(二)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
(三)同一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只允许一家机构进行申请,否则均不予接受;
(四)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为申请单位与投标企业搭建金融合作平台,实现申请单位电子保函业务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对接,不保证申请单位接入电子保函系统后期业务量。
附件:服务要求承诺书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1日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商遴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