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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资审公告 交易方式:其他 项目编号:XAPR•G20210000206001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NA10路南延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EA1东延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NA12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昝岗组团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3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省道S042(荣乌高速至保静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3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开展雄鄚路(一期)给水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雄安新区市政类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
随起步区第五组团EB2东延(NA11~环形道路)、EB3东延(NA11~EA2)、ED35东延(NA11~EA2)、ED41(EA1~EB3)4条城市次干路配套建设的给水管道,直埋敷设,其中:EB2东延建设DN400给水管线2600m,ED35东延建设DN200给水管线2100m,建设DN300给水管线1300m,EB3东延建设DN300给水管线2800m,ED41建设DN300给水管线1400m,建设DN200给水管线900m。
(2)起步区NA12综合管廊配套给水工程
起步区NA12路综合管廊北起容乌高速南至EA4,长度为6.42km,本项目为随综合管廊配套建设的给水工程,其中入廊供水管线长5814米,管径为DN500。
(3)起步区EA1东延配套给水工程
EA1东延起点为EA1和ED41交叉口,向东依次跨越白沟引河、大清河,继续向东与雄白路、温白路平交,终点止于042省道,路线全长约3.927km,本项目为随路配套建设的给水工程,管径为DN500,长度约4.2公里。
(4)启动区NA10路南延配套给水工程
启动区NA10路南延市政道路工程北起NA10与EA4交叉口,南至旅游东路,长约6.5公里,本项目为随路配套建设的给水工程,管道总长8670米,其中:埋设DN500配水主干管5960米,DN200配水次干管2710米。
(5)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配套给水工程
本项目给水入廊管线7535m、再生水入廊管线4310m,N6次干路随路直埋敷设DN300~DN400配水干管及DN300给水预埋管,E10次干路随路直埋敷设DN300给水预埋管及DN200再生水管。
(6)昝岗组团综合管廊(一期)配套给水工程
本项目综合管廊工程实施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的综合管廊工程及管廊内的给水、再生水管道工程,其中:DN600给水管线1900m,DN800给水管线940m,DN1000给水管线500,DN1600给水管线3400m。
(7)雄鄚路(一期)给水设施工程
随雄鄚路一期新建给水管线(管径为DN300~DN800,管道总长约5公里)、再生水管线(管径为DN150,管道总长约4.2公里)。主要包括: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8)省道S042(荣乌高速至保静公路段)改造配套给水工程
在S042路段(EA1东延~雄白路段)规划给水管道,管径为DN500mm。
2.3本工程为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27亿元(具体以批复的为准)。
2.4招标范围:
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配合进行项目审查、备案等,成果满足有关部门要求。
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以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2.5服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勘察: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3)设计: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文件编制要求;③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4)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2.6服务期限:
(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
(2)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供概算及初步设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提供。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b.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也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研编制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勘察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设计合同业绩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合同业绩;上述条件指“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给水工程)”)。
工程设计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勘察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二者不得兼任。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投资)登记证书。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以上t、u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其他要求:无。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月 11 日 9 时 0 分 0 秒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17 时 0 分 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月8日14时0分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无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 姜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人:李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分机号(8006)、18931243001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7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2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PDF版-起步区第五组团市政次干路一期配套给水工程等8个给水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_招标文件.pdf